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张江树优博”培育计划申报

发布者: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时间:2023-10-19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张江树优博”培育计划》(2023年10月修订),2023年“张江树优博”培育计划工作现在启动。具体通知安排如下:

一、资助期:2024年3月—2025年2月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学制内在读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资助期内超学制或已入选过优博培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者品德端正,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3)申请者应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或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选题属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大应用价值;申请者已经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重要阶段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有望通过一段时间的深入研究进一步取得重要创新性成果。其中,申请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需至少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论文署名为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共同一作的论文篇数按照相应人数进行折算。研究内容需与学位论文工作内容相关。(高水平学术期刊,参照各分会制订学位申请成果认定相关规定)

(4)申请者的导师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科研作风严谨、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充足。

三、学生申请及其审核

1、学生申请:2023年10月26日前,申请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优博培育申请”处进行申请,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成果证明材料不必提供全文,仅提供含有论文题目和作者信息页面pdf扫描件即可,扫描前需将个人姓名、作者单位等信息用彩笔进行标注)。

2、导师审核:2023年10月27日前导师完成审核。

四、材料提交

每位申请者材料单独放入文件夹中,以“专业-姓名”方式为文件夹命名,例: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文件夹中存放内容如下:

(1)《华东理工大学“张江树优博”培育计划》申报表:命名方式:“专业-姓名-申报表”,例: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申报表(系统可以下载)。 

(2)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将相应成果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中,参照附件3,材料顺序同申报表上一致,非学术成果不必提供。命名方式:“专业-姓名-成果证明材料”(例: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成果证明材料)。

五、材料提交时间

 10月27日前电子材料发至邮箱syb@ecust.edu.cn,纸质材料提交到商学院704赵越。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联系电话:64253209

附件3:成果证明材料模板.pdf

附件4:华东理工大学“张江树优博”培育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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