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超过学习年限申请学位规定 公告(第二批)

发布者:专业学位中心     时间:2024-02-06     阅读次数:1970

华东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单证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印发了《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超学习年限申请学位的规定》(详见校研〔2023〕41号),特向您告知:


2016年(含)之前入学的单证研究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校研〔2021〕24号)及《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校研〔2021〕25号),在完成学位论文查重、盲审及答辩之后,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可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申请学位。经学校相关部门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位。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超学习年限单证研究生的学位申请。


我院17位已超过学习年限的单证研究生同学,虽然已通过EMS方式寄送了书面告知书,但逾期未收到学生返回的告知书回执,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Y40140474

*康

物流工程

2

Y40140478

*青

物流工程

3

Y40140479

*

物流工程

4

040120491

*伟

项目管理

5

040120597

*

项目管理

6

040120662

*

项目管理

7

040120668

*溪

项目管理

8

040130440

*明

项目管理

9

040130484

*鑫

项目管理

10

040130494

*

项目管理

11

Y40140402

*

项目管理

12

Y40150352

*寅

项目管理

13

Y40150362

*

项目管理

14

Y40150445

*

项目管理

15

Y46150019

*

EMBA

16

Y46150051

*

EMBA

17

EM065004

*

MBA(单)


附件:

1.《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超学习年限申请学位的规定》.pdf

2.《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细则》.pdf

3.《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pdf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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