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专项基金2017年度资助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交流项目部     时间:2017-06-06     阅读次数:1650

根据学校最新发文,参加学校各类国际交流项目赴境外学习的同学可以申请专项基金资助

关于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专项基金2017年度资助方案的通知.pdf

,现向各位同学发布商学院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资助原则

1、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资助本科学生。
2、优先资助参加国外(境外)著名高校学习和全球500强企业实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3、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流项目,获得校内批文的同学。

二、资助内容

资助学生参加学校各类赴国外(境外)校际交流项目(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一学段(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每生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资助。如参加某一国外(境外)学习项目的学生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资助(获得优秀本科生项目资助的同学不可申请),不可再申请本基金资助。申请只面向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出国的申请人开放

三、资助类型

1、机票费用

根据专项基金的金额按照申请人数及申请金额进行计算和分配,一次往返机票资助上限为10000元/生。

四、学生申请  

1、填写附件“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 (update)”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 (update).xls

,将电子版回复邮件至:ir.office@ecust.edu.cn

2、填写附件“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

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商学院(徐汇校区,老图书馆118室,周琼老师)。

      申请截止时间:第一批为2017年6月15日


五、学院审核和推荐

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在“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一起汇总至国际工程师学院。

六、学校审批和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评审同意的拟资助名单公示后再予以资助。


七、报销流程

受资助学生原则上须先支付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的全部费用,完成国外(境外)学习任务后,再根据审批同意的资助额度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报销手续时,在国际工程师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学生参加国外(境外)项目资助报销审核表”,同时将国外(境外)学校或实习机构的成绩单或实习证明、书面总结报告、在外学习(实习)的照片,以及往返国际机票及登机牌、出入境证明和护照签证复印件等作为附件,一并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签字和国际工程师学院审核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务必在6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表格交至我处,逾时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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