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保卡参保及其业务咨询的通知

发布者:商学院工会     时间:2017-03-07

关于开展医保卡参保及其业务咨询的通知

 

        201612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71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经保监会批准、市政府同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此项政府惠民工程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作用,还可以提高个人医保卡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上海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医保卡项目的专属产品共两种: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改进型重大疾病保险。上述惠民政策如何解读?医保卡专属保险业务如何办理?校工会特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主任、上海市总工会服务明星金凤秀为大家一一解读。

 讲座时间:310日下午13:30

 讲座地点:八角亭二楼

 报名方式:工会工作平台用户名——(工号)密码(信息门户设置的密码)——登陆会员活动——活动报名。

 报名时间:3月7日上午8:00-3月9日下午16:00

 欢迎广大教职工报名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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