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时间:2025-07-14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文件

商通字[20255

 


关于发布《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商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完善学院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5613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完善学院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规定、办法、细则、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废止、解释、执行与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商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适应性原则:立足学科特点,服务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

(三)民主性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四)实效性原则:制度内容清晰明确,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制定与修订程序

第四条 制度规范要求

(一)规章制度文件须使用学院统一规定的文号。具体为: 学院行政类管理制度使用“商通字”“商教”“商学”“商研(专)”“商研(学)”文号;学院党委、纪委制度使用“商委字”“商委纪”文号。需采用其他文号的,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

(二)规章制度文本格式应规范,层次应清晰。文件命名应规范统一,可按实际类别命名为:管理办法、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管理细则、工作标准等。文本格式需符合《商学院制度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三)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特定术语(制度中使用的特定概念、定义和标准应作出完整、统一和明确的解释)、职责分工、具体规范或标准、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解释部门、生效条件、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如有以新的规章制度取代原规章制度的,应明确废止的原规章制度名称、文号及废止时间。

第五条 制定流程 

(一)调研起草:牵头部门组织调研论证,形成草案。 

(二)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规章制度需经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等讨论通过。 

(三)会议审议:规章制度草案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审议,招生、招聘、奖惩等相关规章制度在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审议前需经各类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涉及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内容的须先经党委会进行政治审核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四)发布实施:经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发正式文件。党政办公室通过邮箱或学院OA发布并上传学院网站,部分内部文件需按文件要求控制知悉范围。 

第六条 修订与废止 

(一)定期评估:学院党委每年组织对现行有效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

(二)动态调整: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学校要求变化或学院工作实际需要,原制度制定部门或现行主管部门应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

第三章 执行与监督

第七条 责任主体 

(一)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统筹协调。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制度的执行与解释。 

第八条 监督机制 

(一)定期检查:每年年末学院党委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二)不定期抽查:针对师生员工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问题或领域,进行专项督查。

(三)信息公开:通过学院官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制度文件。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商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附件:商学院制度文件格式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5613   

附件

 

商学院制度文件格式要求

 

第一章 标题

第一条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第二章 边距和行距

第二条 一般页边距上2.7cm,2.5cm, 2.7cm, 2.7cm,行间距以28-30磅为宜。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 文字的颜色

第三条 如无特殊说明,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第四章 正文

第四条 正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左右侧缩进值均为0

第五条 结构层次: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用3号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

第四章 附件

第六条 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第七条 附件:附件应当另页编排,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第五章 页码

第八条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居右侧,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如:“-1-”)。

第六章 署名及日期

第九条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用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第十条 发文机关署名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于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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