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商学院办公室 时间:2017-12-0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验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凝练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特色,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助力学院“连接科技与商业,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的使命,特制订本办法。
一、 建设目标
围绕学院“连接科技与商业,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的使命和AACSB的认证工作,通过“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进一步落实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养机制;借助于有针对性的实验项目的设计及教学运用,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加强课程内涵建设,凝练课程特色和专业特色;全面优化实验中心配置,整合实验中心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本科、硕士和博士层面学生培养中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需求。
在本科生培养方面,主要依托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各系的专业实验室,以“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标杆进行建设。注重“面点”结合:“面”是指在培养方案中设计的面向全体学生的实验课程、嵌入式课程实验和短学期的实践竞赛活动;“点”是指组织和指导有兴趣的学生参加各类在上海市或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专业竞赛。
二、 建设内容
1. 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体系重构
为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规划的建设目标,对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体系进行重构。
(1) 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中心设立主任和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全面推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协调各专业之间实验教学软硬件供求和实验教学安排;组织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及考核;进行学院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等。
(2) 实验管理办公室。实验管理办公室聘用专职实验岗位工作人员2~4位。专职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营,包括软硬件的维护;
②在实验室软件购买过程中,提出二次开发的需求,体现学院特色;
③熟悉实验室中购买的软件,能熟练使用,能为本科生开设相关实验课程;
④协助专业教师的课程实验的开展;
⑤协助完成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3) 专业实验室。以系为单位设立专业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专业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与系主任、专业责任教授商讨,制定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与课程教师沟通,协调和开发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丰富实验项目的内容,提高实验教学的数量和质量,向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提交实验室建设软硬件条件的要求及建设设想,对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的状态进行自评等。
面向本科生的实验相关课程包括:实验课程、嵌入式课程实验、实践类和竞赛类实验项目等。由课程负责人负责,主要职责:与专业实验室主任沟通,进行实验课程的设计和准备、提出课程开设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保证实验课程的开设、完成实验教学文件的编写及归档、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完成实验教学状态的自评等。
(4) 校企联合实验室。在“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结合企业与我院的优势和特色,围绕我院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合作共建非实体性实验实践和科研平台。联合实验室应拥有与我院学科建设规划一致的研究方向、配套的组织管理制度及稳定运行的经费保障。
(5) 创新创业实验室。依托于创新创业实验室,搭建学科专业竞赛平台,以赛促学,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每年定期举办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校级竞赛,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其他多项学科竞赛。
(6) 重点特色实验室。特色实验室面向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创新和研究能力培养,实现研究成果对学生培养的反哺;加强对有影响力的特色实验室的建设,整合学院内资源,积极申报上海市重点实验室。
2. 支持实验实践课程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实验课程教学改革,包括综合专业实验课程、嵌入式课程实验、实践或竞赛类实验项目等。通过立项建设,在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体验式、应用型实验教学基础上,学院将重点支持研究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所需的综合性实验项目及课程的开发建设。同时,大力支持教师出版实验教学类的教材,发表实验教学类的论文。
学院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建设的主要项目包括:
(1)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实验中心的学习交流考察、实验中心建设的专家咨询与论证、实验中心特色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实验中心专业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等。
(2) 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的学习交流考察、专业实验室建设专家论证、特色实验项目的开发、专业实验室发展所需的软硬件要求的论证资料、实验教学管理研究论文撰写等。
(3) 实验课程建设项目。是指该课程需全部在实验室完成教学任务的项目。
(4) 课程实验建设项目。是指专业课程教学中部分内容需要在实验室完成教学任务的建设项目。
(5) 实践或竞赛类实验建设项目。是指专业综合和专业特色的实验、实践和竞赛类的项目。
上述(2)~(5),其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教学软件的开发、实验教学软件的购买论证、实验教学的学习交流、实验内容的开发与教学组织设计、课程实验大纲编写、课程教学指导手册编写、实验教学研究论文撰写等。
(6) 实验教材建设项目。在已经立项建设的(2)~(5)各类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项目基础上,对已有的讲义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并正式出版。
实验项目专项建设,既包括专业培养所需的新增项目的建设,也包括原有实验项目的调整和完善所需的建设。
专项建设项目每年6月中旬启动,由教师填写《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实验教材建设申报表》(附件2)进行申报,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立项建设。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经专家组审核后方可顺延半年。项目建设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立项后调研启动费用下拨项目经费的1/2,项目经结题考核合格后下拨剩余的1/2。
对于立项项目的考核,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专家来进行。考核可以采取下列不同形式,如:检查建设项目总结材料、实验教学文件齐备状态检查、组织学生座谈会和学生测评、实验课堂随机听课等。
对于已经结题的建设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应保证已经建设的实验课程每学年均按教学计划执行(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取消的课程除外),课程结束后四周内将相应的实验实践教学文件归档。对于实验类课程建设项目,归档的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和学生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模板参见附件3)。
3. 实验室软硬件环境的建设
根据学生培养和各专业实验教学建设的计划,学院将在奉贤和徐汇校区分别新建和改造实验场所的软硬件环境。对于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数据库或软件,如果愿意与实验中心共享,学院给以一定奖励。
软件(含数据库)购买流程:教师填写《实验教学软件(数据库)购置申请表》(附件4),经系所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实验中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在综合考虑中心的可用经费,并协调各专业实验室发展的基础上进行购置。
每年6月中旬,实验中心组织统一征集软件(含数据库)的购买需求;教师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申请。
4. 实验教学研讨和师资培训
为了能提高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层次,鼓励各专业实验室和实验课程负责人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借鉴和学习成功的经验和措施,加强实验教学研讨,具体包括有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组织的各类调研、实验课程负责人参加实验教学研讨会交流、组织实验教学专题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等等。
同时,鼓励教师参加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和实践竞赛方面的培训。对于相关培训,由教师凭培训邀请函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和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批后,费用实报实销(学院给予的每年一次的开会补贴)。
5. 学院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
为了惠及更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加强实验教学与校内外联系和交流,提高学院实验教学的可示范性。同时,充分利用已购买的实验室管理云平台,提高实验教学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满足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在线运行的优质网络环境。
三、 组织保证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院实验教学改革和建设,依托学院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实验实践教学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长、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各系系主任及各系实验室主任及外聘专家等。该工作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
(1) 对学院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如实验室建设所涉及的人、财、物的重大变化及调整、对校级以上的各类实验教学重大项目申报、有关实验教学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的出台等事项。
(2) 负责实验教学改革和建设各方面工作的落实与实现,并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及评价。
(3) 聘请专家组,并组织完成对学院各类实验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结题的评审等事项。
四、 激励与支持措施
对于从事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给予工作量认可,主要包括:
(1) 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和专业实验室主任。给予兼任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补贴,在学院绩效考核制度的考核中计算。
(2) 实验课程(包括课程实验及其它实验项目)。实验教学课时数等同于理论教学课时数,在学院绩效考核制度的考核中计算。
(3) 实验教学论文。实验教学论文的发表,等同于教学论文的发表,在学院绩效考核制度的考核中计算。
(4)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对于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的教师,每个项目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认可。
(5) 各系主办或承办在上海市或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学生竞赛活动。给予组织团队工作量认可,由负责人分配。
(6) 自主研发或协助软件提供商二次开发实验平台。根据工作量和实验效果,给予工作量认可。
五、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