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商学院办公室 时间:2021-11-01
(2020年6月制定,2021年5月第1次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商学院专业硕士案例教学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商学院实施本案例立项方案,以鼓励专任教师开发教学案例。
第二条 案例立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工作的原则开展。
第三条 每年组织一次案例申报、评选工作。
第四条 本方案由案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第五条 申报内容
1. 真实的企业案例或真实的数据分析案例;
2. 符合规范要求的本研教学案例;
3. 案例立项范围参照我院本研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
4.尤其鼓励专任教师开发行动学习实践案例、数据案例和视频案例。
第六条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对教学科研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近三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并完成学院绩效考核指标;
2. 案例立项要求是能够探索和揭示中国特色管理的案例,并能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教学方法等;
3. 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已申报过或者已入库的案例不得申报。
三、申报组织
第七条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照通知的时间提交至案例中心。
第八条 案例中心将组织外部专家(3-5人)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严格评审,中心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择优确定立项案例。其中,数据案例评审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评审。评审费标准为400元/篇。
第九条 案例中心将组织外部专家(3-5人)进行百优案例初评,参评者可根据评审意见修改之后,参与五月份的百优投稿。百优初评费标准为800元/篇。
第十条 案例中心将建设行动学习实践案例库,组织外部专家(3-5人)根据入选各大案例库的标准对相关案例进行评审,评审费标准为400元/篇。
四、资助及奖励方案
第十一条 经案例中心正式立项的案例,由学院资助启动经费0.5万元,入选各大案例库(或学院行动学习实践案例库)的继续资助0.5万元。经案例中心正式立项的视频案例,由学院资助启动经费1.5万元,入选各大案例库(或学院行动学习实践案例库)的继续资助1.5万元。
第十二条 入选各大案例库和入选学院行动学习实践案例库的案例将根据学院绩效考核制度给与相应的工作量。
第十三条 每年优先资助有案例立项的老师参加全国各类案例相关会议及培训。
五、项目检查与管理
第十四条 案例中心对项目管理采取检查滚动制,根据项目申报和审批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每年立项项目需在三年内结题,结题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案例入选商学院绩效考核制度中所列的案例库;其二,案例进入学院行动学习实践案例库;上述入库案例将给与本方案所示的奖励。对于未入任何案例库案例,除启动经费外,没有其他奖励。
第十六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商学院案例中心,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