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6月制定)

发布者:商学院办公室     时间:2020-05-18

为了推进学院本科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培养,加强学校、学院创新能力培养平台与毕业论文环节的有机结合,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创新研究的兴趣,挖掘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潜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计划目标

通过学术研究能力培养方案的实施,改革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研究能力的训练,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创新人才,同时为学生个人发展、专业技能培养、职业需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培养计划内容

学院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是在大二第2学期专业分流结束后,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学术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及研究报告撰写,最后各项目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内容独自完成毕业论文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 学院成立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委主任以及各系系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本《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经费的投入与管理,监督方案的执行。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工委主任

成员:各系系主任

2. 各系成立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副系主任以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培养计划方案,负责相关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做好学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工作。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副系主任

工作组成员:各教研室主任

3. 学院成立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家组

专家组由外聘专家5-6人组成。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检查、指导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培养计划实施

1.指导教师安排

大二第2学期期末,由各系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学生进行指导教师选择志愿填报。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保证。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相关支持,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各系在安排指导教师时,优先满足参加USRP、院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学生选择原指导教师志愿要求。

指导教师一旦确定,原则上中途不得进行更换。

2.项目申报

专业分流结束后,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参加该培养计划,掌握经济学科或管理学科的主要研究方法,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问题以及撰写研究报告能力。

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项目选题。项目在立项选题时可以从大方向选题,但项目中期检查后需要对选题进行细化进入毕业论文阶段。

大三第1学期第2周各项目组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提交各系。各系汇总后于第3周前提交学院教务办,然后由专家组成员审核后立项。

原则上1个项目团队的成员不超过3人。

3.项目阶段性检查

项目在大三第2学期第3周提交项目阶段检查表(附件3),各系汇总后于第4周前提交学院教务办,然后由专家组成员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学生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后续计划等。

4.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在大四第1学期第4周提交中期检查材料(附件4以及研究成果),各系汇总后于第5周前提交学院教务办,然后由专家组成员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组至少完成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阶段。

5.毕业论文阶段

大四第1学期第6周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结合研究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进入毕业论文环节后参照学校要求进行。毕业论文结束为项目结题。

五、保障措施

1. 营造创新研究文化氛围

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学术论坛或报告会,并利用学校短学期开设有关研究方法等讲座,增加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交流,提高学术研究的能动性,尤其增加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教师激励措施

采取切实措施,激励学院教师积极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项目。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纳入学院业绩考核指标,纳入学院业绩考核指标的项目以当年正式结题的项目为依据。每指导一名学生以20个工作量计,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记10个工作量,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记10个工作量。如毕业论文被评为院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增加15个工作量。

项目申请到校级及以上项目时,工作量计算时取高,不重复计算。

学院业绩考核制度中毕业论文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3. 经费支持

本培养计划配套经费为每个学生500元,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下拨至项目指导教师的相应经费本中。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主要用于学生对其所立项的研究项目相关的资料费、调研费支出等。

项目如果申请到校级及以上项目时,学院不取消原项目经费支持。

4. 颁发学院学术荣誉证书

毕业论文结束时由各系评选出不超过当年学生总数15%的优秀论文,给相应的学生颁发学院学术荣誉证书。其中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为5%左右,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为10%左右。

七、本实施方案在商学院2010级本科生中开始实施。

八、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本科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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