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商学院办公室 时间:2017-12-02
为推进学院教师与海外优秀学者学术合作,活跃学院的学术气氛,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商学院教师基于科研题目,与海外优秀学者共同开展科研,并出优秀国际性学术成果。
二、资助方式
为保证质量和合作的实质性进行,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 15 项,每项 4 万人民币额度(实报实销),资助期限 3 年。该项目经费仅用于海外学者来我院交流的国际差旅费(海外学者所在地到上海的经济舱机票,住宿费不超过600元/日)、在我院期间的讲座费、短期授课课时费,以及其他与合作研究相关的费用开支。
三、立项要求
学院教师提交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两次评审,对合格者择优立项资助。同等条件下,项目资助优先考虑副教授及以下教师和已申请《华东理工大学邀请国外专家短期访问资助》、《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或《上海市教委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未获批教师。海外合作者是受校、院、系特聘(访问)教授等项目资助的,其申请项目不予资助。每位教师每3年只可立项一次。
四、结项要求
获得资助者需在海外学者来访后完成一篇新闻稿,组织来访者在学院做一次公开讲座,并与来访学者共同署名发表商学院B类或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论文一篇,且所有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结项。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17年5月19日
邀请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申报表
国外学者姓名 | ||||||
专业职务 | 行政职务 | |||||
工作单位 | 访问时间 | |||||
主要学术背景、学术成就与目前学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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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内容及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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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预算: | ||||||
邀请人姓名 | 系所 | |||||
学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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