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实施方案(2020年4月第二次修订)

发布者:商学院办公室     时间:2020-05-18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执行国务院学位办、上海市学位办和学校研究生院的学位论文若干标准和规定,特修订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一、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制

论文指导老师负责论文的开题、初稿与定稿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论文的开题、撰写、定稿及答辩流程的关键环节必须经过导师审阅、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论文指导课程

“学位论文开题与写作指导”将列入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计划,作为必修课,开设系列学术写作专题讲座作为选修课,对学生开题、论文写作进行系统培训与指导。

三、论文写作流程及控制

在论文撰写及答辩的整个流程中,严把过程关,尤其是开题盲审评议和预答辩两个重要控制环节。

(一)双向选择与再选择

    选导师环节实行双向选择机制。如在选定导师后,发现师生之间研究方向不一致,可在选定导师一个月之内申请重选导师。

(二)形式审查

1.  所有学员提交开题报告时,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学与学位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开题报告中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需按相关要求修改合格后重新提交:①没有论文框架(论文的章节安排);②格式不符合相关规范(具体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  所有学员提交预答辩论文时,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学与学位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预答辩论文中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需按相关要求修改合格后重新提交:①正文少于40页;②参考文献引用格式不规范或引用篇数少于40篇,且期刊论文文献少于20篇(含英文文献10篇);③格式不符合相关规范(具体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三)开题报告答辩及论文预答辩

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学与学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和论文预答辩。每个答辩组由两位答辩导师构成,在提出具体修改建议的基础上,以A、B、C、D等级制方式打分。论文指导老师参照答辩专家组的修改建议和评分予以进一步的指导,并由导师决定是否进入论文的下一阶段。

四、论文指导形式、相关要求及酬金

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拟采用导师个人指导和团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指导方式。

(一)导师个人指导

1.  资格

(1)  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2)  熟知专业学位论文基本写作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

(3)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责任感。

2.  指导人数

原则上每批次指导人数不超过N人(每个项目分开计算,人数原则上按当批次生师比*2进行确定)。

3.  论文指导酬金

论文指导酬金分为指导费和奖励费两部分。通过答辩后发放论文指导费。如一个导师指导的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学生全部通过,给予每篇论文奖励费。如一个导师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学生中有人未通过,则导师在该项目该批次没有奖励费。

(二)团队指导

团队指导方式是指由1位上岗导师与1-2位非导师组队共同指导。

1.  团队成员资格

(1)  导师资格

①  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②  熟知专业学位论文基本写作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

③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责任感;

④  指导专业学位论文五年及以上。

(2)  非导师资格

①  本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若导师认可,可以适当放宽学位要求);

②  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满一年;

③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责任感;

④  原则上,非导师研究领域与导师论文指导方向尽量一致。

2.  指导人数

若导师个人指导方式最多可以指导N个学生,两人团队最多可指导2N-2人,三人团队最多可指导3N-4人。

3.  职责

(1)  导师职责

①  导师是学位论文的负责人,导师拥有论文环节唯一签字权;

②  围绕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目标确定团队内部分工与协作方式,确保学位论文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③  论文指导过程中,若出现盲审异议、答辩不通过等异常情况,由团队导师负责;

④  导师定期主持召开论文写作指导会议。

(2)  非导师职责

①  配合导师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②  与导师共同确定团队内部分工与协作方式,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为首要目的,确保学位论文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③  协助导师定期开展论文写作指导会议。

4.  论文指导酬金及分配方式

(1)  论文指导酬金

论文指导酬金分为指导费与奖励费两部分。通过答辩的论文发放指导费,每篇论文指导费为导师个人指导的1.2倍。如一个团队指导的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学生全部通过,每篇奖励费为导师个人指导奖励费的1.2倍。如一个团队指导的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学生中有人未通过,则导师团队在该项目该批次没有奖励费。

(2)  论文指导酬金分配方式

①  原则上,两人团队:导师占比70%,非导师占比30%;三人团队:导师占比60%,每位非导师各占比20%,共计40%。团队成员也可协商其他比例的分配方式。论文指导费与奖励分配方式需在《团队指导申请表》中写明。

② 学院绩效考核制度中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参照以上比例分摊。

若团队中途解散,该团队中所有研究生均由该团队导师负责,指导方式直接转变为导师个人指导制,并按照个人指导方式发放论文指导费,原则上非导师不再发放指导费。

五、团队指导审批程序

1.  团队指导采用申报制,需填写《团队指导申请表》提交至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学与学位管理部门。团队申请每批次开放一次。

2.  商学院课程与师资发展委员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审定团队指导资格。

六、异议论文申诉

对于盲审有异议的论文,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提起申诉,由两名课程与师资发展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进行评议,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后,提交分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申请重审,批准并重审通过者,可参加答辩。未获批重审的,需修改论文,按相关要求半年后方可申请并参加复审。

七、其他

1.  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学与学位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学生和导师满意度跟踪调查并及时进行双向反馈。

2. 论文指导费和奖励费由党政联席会议议决确定。

3. 论文指导费和奖励费在同一批次学生完成论文答辩后,根据学生通过情况一次性发放。

4.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试行一个批次的学位论文指导,届时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 本实施方案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政策进行同步调整。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拥有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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