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2022年9月修订)

发布者: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2-09-12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服务学院“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华东理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学院课程建设质量。

学院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在同类课程中达到先进水平的课程,以带动学院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为申报校级、上海市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打好基础,积累更多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课程建设要根据学校“厚基础、强实践、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社会英才”的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学院“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的使命,坚持立德树人,在注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前沿性的同时,充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充分体现学以致用、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课程建设要求如下。

1.一流的课程思政。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的各环节,推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从专业课程的既有教学内容中挖掘德育内涵和元素,明确课程育人目标,完善教学大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

2.一流的教学内容。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实践和科研成果。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具备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实验教学内容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宗旨,建设综合性、探索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在课程中融入科技和产业元素,支撑学院“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使命。

3.一流的教学方法。重视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合理进行教学设计,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建设课程网站,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

4.一流的队伍建设。有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本课程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上课教师队伍(至少2名教师)。围绕建设目标,每位教师有明确的任务。

5.一流的教材建设。自主编写出版优秀教材或选用优秀教材。

6.一流的教学管理。教学文件完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讲稿、题库、辅助资料等),定期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研究,形成运行管理机制。要求该课程上课教师教学测评均为优良(包括学生测评、督导组、同行、院系领导)。建设周期内学生评教分数在学院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中排名前50%,否则相应阶段的检查和验收为不通过。

7.教学成果。项目完成期内出版教材、发表教学论文等,或者基于上述成果有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2轮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申请人为课程负责人且承担70%以上的教学任务。优先支持给本科学生授课学时数多的教师的申请。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支撑学院“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使命具有重要贡献。

3.申报课程应注重教学理念转变和教学方法创新,具有鲜明特色,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教良好。

4.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或认定称号的课程不能申报。五年之前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或认定称号的课程确有新的建设需求的,应在申报书中侧重指出课程建设的新需求和新的建设内容。

 

四、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一)课程建设的组织

1.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和检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经所在系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学院汇总。

3.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评审完成后,公布立项建设的课程,并下拨项目启动经费。

(二)课程建设的管理

1.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两年。

2.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每门建设的课程均应有一位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建设目标和计划,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3.立项建设的课程按“项目”实施管理,分段检查,按期验收。

4.学院设立课程建设专项基金,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项目启动时给予50%的项目经费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30%的项目经费,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经费。

5.项目经费按《本科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计划负责经费预算、支出的审核。学院可在建设过程中视其建设情况调整项目资助经费。

五、课程建设检查与验收

1.课程建设满一年接受中期检查,填写有关建设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课程负责人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取消建设资格。

2.课程建设期满后,由学院组织验收,课程负责人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书面总结及有关材料报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程择优推荐校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申报。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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