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16-17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7-10-26

为深入贯彻《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班级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 “班级攀升三步走”的具体步骤要求,引导鼓励全校各班级充分发挥班级建设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全校各班级争创先进、逐步攀升,培养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个人,建设一批学风良好、班风活跃、组织健全、人际和谐、健康向上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2017年7月前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2)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践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4)获得综合课程二等奖以上奖学金(包括二等奖)或民族班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及社会工作B等奖;学生德育考核成绩须85分以上;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2017年7月前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2)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践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4)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赢得周围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作成绩显著;

(5)获得综合课程三等奖学金以上或民族班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和社会工作A等奖;学生德育考核成绩须85分以上。


三、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班级学生热爱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

(4)学生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一年级班集体不参加此次评选。


四、先进集体评选类别与评选要求:

(一)优良学风班集体

1、班级学风建设良好,总体学习成绩优良。理工科不及格率低于20%,文、商科不及格率低于15% ;

2、班级成员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评选比例不超过25%。

(二)先进班集体

1、符合当年 “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2、在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朋辈互助机制、特色工作七个考评体系中表现良好;

3、班级考核达优秀标准,班级学生德育考核无不合格现象,全体学生德育考核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班级学生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4、班级总体学习成绩优秀,理工科不及格率低于15%,文、商科不及格率低于10%;

5、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人数达到班级人数的10%;

6、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活动有特色、有成效;

7、评选比例不超过10%。

(三)十佳班集体

1、符合上述“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在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朋辈互助机制、特色工作中表现优秀;

3、班级学生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或学科竞赛,并在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4、班级建设有突出事迹。


五、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同学先写申请材料(第一人称,正规信纸,手写),不少于800字,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第三人称、电脑输入,不要改变表格格式)。申请材料2017年10月31日12:00前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奉贤校区:图文信息中心711室,徐汇校区:老图书馆105室。申请材料通过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具体另行通知。

2、优良学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评选由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写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并公示,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无误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3、十佳班集体由各学院推荐一到二个先进班集体,由学校评议后进行答辩评定,最终确定十佳班集体。

六、奖金额度和激励措施: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0元;

2、优良学风班集体奖励1000元,先进班集体奖励2000元,十佳班集体奖励3000元;

3、先进集体数的比例超过学校平均数和获得十佳班集体的学院在评选社会工作奖时评选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加1%。

学院通知-关于评选2016-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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