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2286

商学院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校研(2017)7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商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商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二、招生名额

2017年商学院各专业招收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如下:0202应用经济学8人;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3人;1202工商管理10人。


三、复试考生比例与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录取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1:1.3。商学院根据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四、面试分组

1、学院成立4个面试小组:3个专业面试小组和1个英语口语面试小组。其中,3个专业面试小组分别为: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

2、每个专业面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1名为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每个专业面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工作;英语口语面试小组由2名专业英语教师组成。


五、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录取

1、商学院三个硕士一级学科招生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的志愿,由导师组协调,确定导师。所选导师为学院2017年上岗招生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七、调剂

商学院三个硕士一级学科招生专业2017年不接受考生调剂。


八、其他

本细则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3644,021-64253209;邮箱:syb@ecust.edu.cn

地址:第三教学楼203室

                                                                                         

商学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请先登录

账  号

密  码